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要求暨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3502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和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院实验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与审批

       1、在严格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开放科研实验室,以保障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因各类特殊情况确需开展实验,开展实验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平台工作组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3、严格执行“谁指导、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二、实验室管理

       1、申请人要确保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且符合疫情防控隔离要求,与实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2、加强对参加实验的人员教育管理。按照分时段、控人数的原则,尽量减少实验参加人数、严格控制实验时间。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加强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做好实验室使用情况、进出人员、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记录。

       4、准备好疫情防控必要的物资。实验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肥皂、消毒剂等必要物资,确保洗手设施等正常使用。

       5、认真做好实验室内部及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开窗通风。落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戴口罩和洗手消毒等方面的个人防护措施。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使用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6、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

三、应急处置

       1、如发现实验人员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向学院和学校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报告,科学及时有效应对。

       2、如果在实验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并及时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

  

本规定自2020年56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经济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0年56